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,江泽民同志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
治建设,他指出: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
文明,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。”他强调,发展社
会主义民主政治,就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,积
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,走中国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;依法
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中国特<br>
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丰富和发展。<br>
(1)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。<br>
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,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,就没有社
会主义现代化;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。针对建设<br>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、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,<br>
早在:1991年,江泽民同志就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
上的讲话中指出:“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,必须坚持工人
阶级领导的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,不能削弱和放
弃人民民主专政;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不能搞西
方那种议会制度;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
政治协商制度,不能削弱和否定共产党的领导,不能搞西方那种
多党制n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这些基本
要求,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,发展安定团结、生动<br>
括泼的政治局面,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长治久安。”1997
年在十五大报告中,江泽民同志再次明确指出:发展社会主义民
主政治,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
的人民民主专政;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
,多党合作、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;发展民主,健
全法制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<br>
特别值得指出的是,2001年初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
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“政治文明”的概念。在十六大报告中
他进一步强调,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
明,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。把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
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社会主义体制改革不
断深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世纪面临的新形势的必然要求,
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崭新贡献。<br>
(2)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。<br>
江泽民同志认为,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,就是
要坚持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,正确处理党的领导、发扬民主<br>
与依法治国的关系。<br>
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民主化和法制化
紧密结合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,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
指导作用。说到底,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,就是要使民主法制
化、法制民主化。两者紧密结合起来,就是社会主义新型民主与<br>
现代法治。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,江泽民同志进一步强调要处理
好党的领导、发扬民主、依法办事的关系,指出:依法治国把坚
持党酌领导、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。1998年7
月在学习邓小乎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,江泽民同志又全面阐
述了党的领导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的.关系。他说:“推进<br>
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,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、发扬民主、依法<br>
办事的关系。党的领导是关键+发扬民主是基础,依法办事是保<br>
证,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、对立起来。政治体制改革,必须在<br>
党的领导下,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。以为发扬民主、强调法制就
不需要党的领导,这是错误的。同时,各级党委要学会在宪法和<br>
法律的范围内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。各级领导同志要敢于领导,<br>
善于领导,充分发扬民主,严格依法办事。”<br>
2002年5月,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强调:“党的<br>
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,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<br>
的重要优势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
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。”十六<br>
大报告再次指出了这一点。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
行,这就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,首要的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,
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,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。全党<br>
这样做了,就能带动广大干部乃至社会按照民主与法制原则办<br>
事,而这正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
所在。<br>
(3)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。<br>
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,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
导集体,继承和坚持邓小平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理论,继续坚
定不移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进程,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理论上
加以拓展和深化。<br>
江泽民同志深刻阐述了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<br>
迫性。1992年,他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:同经济体制改革
和经济发展相适应,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,
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。1997年,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他又指
出: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
展,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,继续推进政治体制
改革,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主义法制,依法治
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1998年,他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
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总结说: “要积极稳妥地推
进政治体制改革,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
内在要求,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。”<br>
2002年5月31日,他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指出:必须适应经济
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,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,继
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,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
政治,巩固民主团结、生动活泼、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。在十六
大报告中他又强调:“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<br>
完善和发展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,<br>
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,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
造性,维护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<br>
会全面进步。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,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,同<br>
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,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
式。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,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、规
范化和程序化。”<br>
江泽民同志不断引导全党深化对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。<br>
1992年,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:我们的政治体<br>
制改革,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绝不是搞
西方的多党制和议会制。这样,就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中
昭示了价值取向,确认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
摒弃了西方政治模式。1997年,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,江泽民<br>
同志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入党的基本纲领的范畴,同时强调,
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,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,健全社会
主义法制,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1998年,江泽
民同志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,对建<br>
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经验作了系统总结,对我<br>
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作了系统阐述。2001年年初,
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,江泽民同志强调: “法治属于政治建
设、属于政治文明”,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<br>
求。2002年5月31日,他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明确指出: “发
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,是社会主义现代
化建设的重要目标。”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,发展社会主义民
主政治,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,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
标。这就把党对政治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。<br>
江泽民同志从当前的实际出发,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
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。根据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,江泽民同<br>
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:“当前<br>
和今后一段时间,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:发展民主,加强
法制,实行政企分开、精简机构,完善民主监督制度,维护安定
团结。”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
中,他指出:“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,就是在党的领导下;
发展人民民主,健全国家法制,改革政府机构,改革领导制度和
干部制度,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。”党的十
六大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九项主要任务,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
义民主制度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
和执政方式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、推
进司法体制改革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
监督、维护社会稳定。<br>
(4)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<br>
提出“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的战略目标,<br>
是党中央就治国方略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
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。
1996年2月,江泽民同志在中南海主持第三次法制讲座时,
对依法治国的问题作了全面阐述。他指出,依法治国是社会进<br>
步、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,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
的必然要求。坚持依法治国,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
化和规范化。同年3月,“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”<br>
被载人了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九五”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
标纲要》,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条十分重要的指导
方针。<br>
1997年9月,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把依<br>
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,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
的目标。他指出:依法治国,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
略,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<br>
要标志,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。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<br>
略,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<br>
发展。依法治国,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,依照宪法和
法律的规定,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,管理经济文化
事业,管理社会事务,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,逐步实现
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、法律化,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
的改变而改变,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。依法治
国把坚持党的领导、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,从
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,保证党
始终发挥总揽全局、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。1999年3月15
日,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,把“依法治国,
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”写进了宪法,从而翻开了我国民主法
制建设史上的新的一页。
2002年,江泽民同志在“5.31”重要讲话和十六大报告<br>
中,把依法治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加以阐<br>
述。他指出: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,是<br>
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,最根本
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<br>
证统一。这就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<br>
方向。<br>
依法治国是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的。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<br>
说,法治与德治,从来都是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的,二者缺一不<br>
可,不可偏废。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
济的过程中,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,依法治国,
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,以德治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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